【已结束】泰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公开征求《泰安市市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进一步培育壮大工业设计市场主体,加快全市工业设计高质量发展,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省工信厅有关工作部署,结合我市实际,我局修订形成了《泰安市市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见附件1)。
现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如有意见建议,请填写《征求意见反馈信息表》(见附件2),发送至jxwcyk@ta.shandong.cn。
公示时间:2024年4月8日-5月8日;联系电话:0538-6999100。
附件:
1.《泰安市市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2.《征求意见反馈信息表》
泰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4月8日
进一步培育壮大工业设计市场主体,加快全市工业设计高质量发展,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省工信厅有关工作部署,结合我市实际,我局修订形成了《泰安市市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依据《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工信部政法〔2023〕93号)和《山东省省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鲁工信产〔2023〕273号)制定本办法。
现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关于《泰安市市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的草案解读
一、政策背景
认定市级工业设计中心,优化创新平台梯度培育体系,是培育壮大工业设计市场主体,推动工业设计创新发展的重要手段。为贯彻《山东省先进制造业强省行动计划》,进一步培育壮大工业设计市场主体,推动现代服务业与先进制造业深度融合。与《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工信部政法〔2023〕93号)和《山东省省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鲁工信产〔2023〕273号 )进行衔接,结合我市实际,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对《泰安市市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泰工信产字〔2022〕4号)进行了修订,形成了《泰安市市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
二、政策依据和制定过程
依据《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工信部政法〔2023〕93号)和《山东省省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鲁工信产〔2023〕273号)制定本办法。
2023年7月,工信部印发《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工信部政法〔2023〕93号),提高了认定标准,优化工作程序,强化服务管理。
2023年12月,省工信厅印发了《山东省省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鲁工信产〔2023〕273号),对认定标准、工作程序进行了修订。
三、起草过程
2023年7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了《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工信部政法〔2023〕93号),对《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工信部产业〔2012〕422号)进行了修订。2023年12月,省工信厅印发了《山东省省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鲁工信产〔2023〕273号),对《山东省省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鲁工信产〔2020〕183号)进行了修订。新修订的办法中,对专利数、从业人员要求、设计服务年均营业收入占比等认定标准进行了调整。借此契机,我市对《泰安市市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引导企业加大研发设计强度,推动新型工业化强市,丰富完善工业设计中心梯次培育体系,为申报省级、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储备资源。
2024年2月,我局结合工信部国家中心管理办法、省工信厅省级中心管理办法和我市工作实际,对原市级中心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形成《办法》初稿,经多次修改,形成《办法(征求意见稿)》。
4月,《办法(征求意见稿)》在市工信局网站上征求社会意见,为期30天。同时,将《办法(征求意见稿)》发至各县市区、功能区,征求县市区、功能区工信主管部门及重点企业意见。
四、主要内容
《办法》共4章,12条,及附件2个。主要内容如下:
第一章总则,共4条。明确了文件出台的目的和依据、适用范围、工作原则等内容。对工业设计的定义进行了表述,对市级工业设计中心的两种类型(企业工业设计中心和工业设计企业)进行了解释。
第二章认定条件与程序,共2条。明确了已建立工业设计中心的企业申请认定市级工业设计中心及工业设计企业申请认定市级工业设计中心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市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程序,包括提出申请、评审审核、批准公示、授予称号的流程等内容。要求申报主体2年内(截至申报日期)未发生重大环保、质量和安全事故,未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没有重大违法行为或涉嫌重大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的情况。
第三章培育与管理,共1条。明确了市级工业设计中心的动态管理、复核程序、撤销和变更等相关工作。明确市级工业设计中心梯度培育体系建设的有关要求。与每2年认定一次的周期衔接,有效期和复核周期调整为4年。
第四章附则,共5条。明确了该办法的有效时限及政策建议。规定了市级工业设计中心的日常管理事宜。
附件1,共2张表格。明确了市级工业设计中心主要评价指标内容及权重,对企业设计费用投入、设计团队、获得奖项情况等进行了规定。一是提高人员素质指标。将“从业人员15人以上,其中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人员、具有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人员和具有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比例不低于50%”调整为“团队人员应达到15人以上,其中具有工业设计学科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取得工业设计专业技术职称(职业资格)的人员比例合计不低于10%”。二是提高知识产权数量指标。企业工业设计中心“近两年内获得国内外授权专利或版权共计5项以上”调整为“近三年获得国内外专利及版权数5项以上或成立以来累计15项以上”。三是提高服务质量指标。工业设计企业“工业设计服务年营业收入不低于200万元”调整为“近三年工业设计服务年均营业收入应不低于300万元,占企业总营业收入的比例不低于50%”。
附件2,明确了市级工业设计中心申请报告格式。
泰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4月8日
2024年4月8日-5月8日,泰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通过市工信局网站对《泰安市市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建议,期间共收到意见建议1条,主要涉及认定原则和申报条件。我们将综合考虑提出的意见建议,对方案进行修改完善。
泰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