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工信局、功能区经发部:
为推动新型工业化强市建设,促进工业企业加大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力度,加快数字化智能化技术改造步伐,根据《泰安市促进经济巩固向好政策措施》(泰政办发〔2024〕1号)和《泰安市推动工业领域设备更新实施方案》(泰工信字〔2024〕40号)精神,现就组织申报2024年工业领域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奖补资金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围
聚焦钢铁、化工、装备、材料、医药、轻工纺织、新一代信息技术等行业领域,围绕先进设备更新、智能化改造、绿色化转型、本质安全提升等实施的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项目。
二、支持原则
支持企业运用大数据、云计算、工业互联网、物联网、人工智能、5G、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进行智能化改造提升,推动传统产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转型,提升工业智能化制造水平。对购置机器人和智能化制造系统的,最高可按企业购置款(不含税额)的10%,给予不超过2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机器人主要包括机械手、数控机床、自动化智能化设备及生产线等;智能化制造系统主要包括应用大数据、云计算、工业互联网、物联网、人工智能、5G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对设计、采购、仓储、制造、检验、物流、营销等环节进行改造,高效率运作整个企业的管理、制造等系统。
三、申报条件
1.泰安市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依法纳税的工业企业。
2.总投资500万元以上的技术改造项目,在 2021年1月1日-2024年8月31日期间取得了备案或核准文件,且已纳入投资统计数据库。
3.已依法办理环保、安全、节能、土地、规划等项目开工建设前应当具备的相关手续。
4.企业与供应商签订机器人和智能化制造系统采购合同;项目在2023年9月1日-2024年8月31日期间取得发票,机器人、智能制造系统单项购置费(包含税额)在2万元以上,且总额不低于500万元,并将资金划拨供应商账户。
5.企业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主体名单。
6.符合财政涉企资金“绿色门槛”制度要求。
7.其他必要条件。
四、申报材料
县市区、功能区工业和信息化部门的申报文件,其中应明确现场核查和“绿色门槛”审核情况。申报文件包含2项附件:
(一)2024年泰安市工业领域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奖补资金项目申请汇总表(详见附件1)
(二)泰安市工业领域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奖补资金项目申请报告。企业的申请报告,可以由企业自行编制,也可以由有资质的工程咨询机构编制。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1.项目单位基本情况,包括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纳税情况。
2.项目的基本情况,主要包括项目建设背景、建设内容、建设期限、技术工艺、总投资及资金来源等情况;项目进展、预期经济效益情况;购置机器人和智能制造系统具体情况以及先进性分析。
3.机器人和智能化制造系统采购合同、2023年9月1日-2024年8月31日期间项目在建设过程中购置的机器人和智能化制造系统专用发票复印件及明细表、资金划拨供应商的银行流水复印件及明细表(详见附件2,同时提供Excel电子版,Excel电子版由各地汇总后统一上报)。
4.项目备案或核准文件,以及环保、安全、节能、土地、规划等项目开工建设前应当具备的相关手续。
5.企业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复印件。
6.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详见附件3)
7.纳统证明、依法纳税证明及其他需要证明的文件。
8.项目真实性承诺书。(详见附件4)
以上材料需真实、合法、完整,复印件及明细表加盖企业公章,按上述顺序编制目录并装订成册。
五、申报程序
企业按照属地原则,向当地工业和信息化部门提出资金申请。地方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对企业申报的项目进行现场核查和材料审核后,对符合条件的项目上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六、其他要求
(一)同一企业年度内只能选择市级技术改造资金的一种支持方式进行申报,且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原则上项目不重复享受省技术改造设备奖补和其他市级工业转型发展类奖励资金扶持。
(二)申报企业应积极配合做好审核工作,全面如实提供采购合同、付款凭证、发票、记账凭证、会计账目等原始资料。
(三)获得奖补资金支持的企业,应自觉接受审计、监察、财政、工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绩效评价工作。对于弄虚作假或采取不正当手段骗取补贴资金的企业,一律取消补贴资格,并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四)县市区、功能区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请于2024年10月20日前将申报请示文件(包括2项附件,3份纸质版、1份电子版,电子版由各县市区、功能区汇总后上报)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联系人:郭新强 贺立琳 6991558
邮 箱:jxwjgk@ta.shandong.cn
附件:1.2024年泰安市工业领域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奖补资金项目申请汇总表.xlsx
2.采购合同、企业购置机器人和智能化制造系统增值税专用发票、资金划拨供应商的银行流水明细表.xlsx
泰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