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本机关制作和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并由本机关保存的政府信息,除依规定免予公开的外,由本机关负责主动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机关编制了《泰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
本《指南》根据需要更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泰安市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taian.gov.cn)和本机关政府网站(http://gxj.taian.gov.cn/)上查阅本《指南》,也可以到本《指南》指定发放点泰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地址:泰安市政大楼B3007房间) 领取。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为:泰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政策研究室
办公地址:泰安市市政大楼B3007房间
邮政编码:271000
办公时间:8:30-11:30 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办公时间四季无变化)
联系电话:0538-6991141
电子信箱:jxwzhk@ta.shandong.cn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为:泰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政策研究室
办公地址:泰安市市政大楼B3007房间
邮政编码:271000
办公时间:8:30-11:30 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办公时间四季无变化)
联系电话:0538-6991141
电子信箱:jxwzhk@ta.shandong.cn
二、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本机关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一)机构职能
主要包括:本机关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机构领导及分工情况;内设机构设置及职能情况;下(直)属单位设置及职能情况等。
(二)政策法规
主要包括:由国务院、山东省以及本市制定、与本机关职责相关的地方性法规、规章;以本机关名义发布或者本机关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等。
(三)规划计划
主要包括: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本机关阶段性工作计划、工作重点安排等。
(四)业务工作
主要包括:本部门各项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规划计划制定情况及落实情况;促进工业和信息化高质量发展情况;其他本单位须公开的工作情况。
(五)统计数据
主要包括:财政预算、决算报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有关统计信息等。
(六)其他
主要包括:本机关重要会议、活动的主要情况;人事任免事项;本机关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录用计划、程序、结果等,以及本机关职责范围内依法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
(七)公共服务
主要包括面向企业、公民服务信息。
三、获取形式
(一)主动公开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详见《目录》。
1、公开形式
(1)泰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网站:http://gxj.taian.gov.cn/ 。
(2)泰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微信公众号:“泰安工信”。
(3)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和报纸、广播、电视等公共媒体。
(4)信息查阅点:泰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政策研究室(市政大楼B3007房间);邮政编码:271000;办公时间:8:30-11:30 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办公时间四季无变化);联系电话:0538-6991141。
2、公开时限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可申请泰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本机关在公开政府信息前,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
由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涉及到一定的流程,因此建议申请人在正式提交申请之前,先通过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检索进行查询,确无所需信息再提交申请。
1.申请方式
申请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需详细、准确,尽量采取便于本机关查询的名称、文号或者其他特征性描述。申请表可以在泰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领取,也可以在泰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门户网站下载。
申请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出申请:
(1)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本机关信息公开办理机构现场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并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本机关信息公开办理机构工作人员协助填写《申请表》。
(2)信函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收信人名称请注明“泰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通信地址:泰安市政大楼B3007房间(泰安市泰山区擂鼓石大街西首);联系电话:0538-6991141;邮政编码:271000。
(3)网络申请。申请人可以通过泰安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系统》(http://www.taian.gov.cn)网上提交申请给本机关,申请信息到达网站服务器的时间为申请时间。
2.答复时限
(1)本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本机关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本条规定的期限内。
(2)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本机关可以要求申请人说明理由,本机关认为申请理由合理,但是无法在《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期限内答复申请人的,可以确定延迟答复的合理期限并告知申请人。
3.申请注意事项
(1)申请人向本机关提交的申请应当包括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准确的联系方式,如授权代理人办理的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代理人的身份证明;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2)申请人应当按照“一事一申请”的原则提出申请,一个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只对应一个政府信息项目。
(3)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不明确的,本机关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答复期限自行政机关收到补正的申请之日起计算。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本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4)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本机关将要求申请人说明理由。对申请理由不合理的,将告知申请人不予处理。
(5)申请人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形式进行信访、投诉、举报等活动,本机关将告知申请人不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并告知通过相应渠道提出。
(6)申请人提出的申请内容为要求提供政府公报、报刊、书籍等公开出版物的,本机关将告知获取的途径。
(7)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8)申请人在选择申请受理机关时,要根据申请内容,尽可能正确选择掌握该信息的机关,以便能在最短的时间内获得所需要的信息。
(9)在线申请平台有关使用注意事项详见泰安市政府依申请公开平台专栏注意事项(http://www.taian.gov.cn/jact/front/main.do?sysid=281)。
4.收费标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收取信息处理费。
四、监督和救济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本机关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机关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一)监督渠道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泰安市人民政府投诉举报。
机构名称: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科
办公地址:泰安市政大楼A5023房间(泰安市泰山区擂鼓石大街西首)
邮编:271000
办公时间:8:30-12:00,13:00-17:00 (冬季)(法定节假日除外)
8:30-12:00,13:30-17:30 (夏季)(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538-6992655
传真号码:0538-6992655
互联网联系方式:zwgk2995@ta.shandong.cn
(二)救济渠道
1.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受理机构:
办理机构:泰安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地址:泰安市泰山区泰山大街333号泰安传媒大厦B座二楼
邮政编码:271000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办公时间四季无变化)
联系电话:0538-6991055
传 真:0538-6991055
电子邮箱:taxzfy@126.com
2.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受理机构:
机构名称: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法院
办公地址:泰安市泰山区东岳大街5号
邮政编码:271000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办公时间四季无变化)
联系电话:0538-8625101
邮政编码:271000
相关附件:附件:1.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