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20年度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市政府门户“中国泰安”(www.taian.gov.cn)或本机关网站“泰安市工信局”(gxj.taian.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泰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联系(地址:泰安市市政大楼B3007室;邮编:271000;电话:0538-6991141 ;传真:0538-6991573;电子邮箱:jxwzhk@ta.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局一如既往地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年伊始就将此项工作列入领导班子重要议事日程,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全年信息公开工作,明确年度工作目标,出台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方案,从强化领导、完善机制、深化公开、提高成效等方面,深入推进信息公开建设。认真贯彻国家和省、市关于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继续执行《条例》,坚持依法行政,深化信息公开,不断增强工业和信息化工作透明度,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2020年,市工信局通过各种途径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50余条,其中局门户网站公开信息400余条;政务微信公开信息150余条;其他方式公开信息0条,并总结了2020年政务信息工作年报。公开内容主要以业务工作信息为主,占所有信息数量的90%以上,其他信息包括人大建议及政协提案办理情况、机构职能信息、领导成员及分工、重点工作领域公开信息、政策法规等内容。
(一)履职依据
规范性文件方面,2020年,公开局规范性文件2件,分别为《泰安市工业企业“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培育认定工作指南》《泰安市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工作指南》,文件制定主体、程序、内容、形式等均按照有关规定及渠道公开。2020年,经梳理,无需要清理修改的规范性文件。
惠企政策方面,在全省率先开发上线“十位一体”功能的“泰安市政企直通车”平台,进行“红黄绿”标色分类,实现企业按需“订餐”和点对点“送餐”的结合;平台累计注册企业近1279家,上传涉企政策信息846项,政策解读43条,回应企业诉求86项。开展政策宣讲会、“进园区、进企业、进项目”活动等6次,将《泰安工业经济发展政策手册》送达全部规上企业。
机构职能,公开了包括机构概况、内设机构、下属单位等信息3篇,对工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等信息进行详细说明;领导成员及分工公开信息1篇;职责边界信息由于市编办尚未反馈,无法公开。
规划信息,我局承担工业“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2020年度处于调研和提纲编制阶段,没有对外发布的消息。
统计信息,我局不承担任何指标统计工作,没有需要依法公开的信息。
人事任免信息,2020年公开人事任免信息6篇。
(二)行政权力运行公开方面
决策公开公开信息1篇,为传达落实市委常委会研究加快工业发展十二条意见的会议精神,讨论形成产业链建设工作方案,进一步确定各分管领导的任务分工,和各项任务目标完成的时间节点,召开推进工业产业链工作专题会并进行公开。
执行公开公布信息36篇,主要涉及工业发展攻坚、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任务落实等方面,主要包括《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落实情况公开信息4篇,重大项目执行情况3篇,重点工作攻坚年落实情况5篇,稳增长促改革工作情况6篇,化工产业转型升级2篇,八大发展战略推进落实8篇,政务督查3篇,优化营商环境1篇,承诺完成事项1篇,已全部完成并在市主流媒体及局网站进行公开。
2020年行政执法公示事项9篇,其中事前公开3篇,事后公开5篇,统计年报1篇。
结果公开信息发布21篇,其中,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示公开信息20篇。
应急管理发布信息1篇,公开了《泰安市民用爆炸物品爆炸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其它法定信息发布16篇,包括部门文件解读2篇,政府公开工作信息14。
管理公开公开信息26篇,其中随机抽查信息16条,行政执法公示信息9条,政府职责边界信息1条;公开微信公众号“泰安工信”,利用新媒体,展示我局重点工作动态和重点工作进展,提供与社会沟通交流的新平台;政民互动发布征集意见信息3篇。
化工产业安全生产专项中,本年度专项公开信息2篇。
2020年,我局无行政许可及行政处罚事项。
(三)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机制建设情况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形势的发展,我局进一步建立健全了公开平台机制建设。一是完善了工作机制,增加了工作人员,对单位所承担的公开任务及项目进行了系统梳理并分割细化,任务到人,责任到人,强化了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与考核。二是健全了各项公开制度,做到与时俱进。根据我局信息公开工作任务的不断变化和上级工作要求,优化完善了各项制度,形成了制度与工作相互促进、相辅相成的良好互动局面。
我局着眼于优化与拓展信息公开渠道,着力完善了公开平台、载体建设。一是根据公开任务的变化,对局门户网站进行了更新,整合删除过时条目,开设新增项目栏;二是积极做好对外宣传工作,及时与大众日报、泰安晚报、新财经等媒体沟通对接,累计在 zaker泰安、最泰安、泰安日报今日头条号等发布工作信息300余条,央视网报道了《国家先进印染技术创新中心在山东泰安组建》,山东新闻联播报道了《拓产业 开市场 化危为机促发展》《培育“双50强” 助推工业提档升级》、石横特钢“特种建筑用钢”项目投产、全国首个县域工业互联网创新中心在泰安市成立,大众日报报道了《“政企直通车”为企业定向定制政策包》《用科技创新“冲击钻”打开经济发展“泉眼”》《石横特钢泰安特种用钢产能置换一期项目投产 一年再造“新特钢”》,充分保障企业与群众的知情权。
(四)监督检查情况
1、严格落实保密审查。202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信息公开范围。每条公开信息都要填写《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批单》,经过拟稿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主要负责人三重把关,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无泄密事件发生。
2、强化监督检查。一是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全年工作任务考核目标,对各科室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组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年度绩效考核的内容之一,予以公布,并在单位内部进行通报。二是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外部监督评议体系。在门户网站公布监督电话和电子邮箱,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及时整改并反馈处理意见。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范性文件 | 2 | 2 | 2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 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 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 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政务公开的组织建设仍需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一直由局政策研究室负责,人员也是兼职,人员力量薄弱,且法律、互联网及相关业务领域专业人员配备不足,不能适应日益重要的政务公开工作要求。
二是依法主动公开意识有待增强。部分科室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依然不足,影响到主动公开工作的落实。
下一步,我们将多措并举,持续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走深、走实。
一是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明确分管领导、工作机构和具体工作人员职责,形成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分管负责人具体抓、职能科室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强化科室信息发布的主体责任意识,确保每个科室有一名经办人员,保证信息公布的全面性和及时性。
二是积极参加培训工作。开展政务公开工作专题培训,提高全局工作人员政策把握、测评要点和回应引导能力,努力提升信息公开的全面性。
三是是积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解决人员力量薄弱问题。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泰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