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关于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及举报受理渠道的公告
关于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及举报受理渠道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4-07-26 1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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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泰安市直部门和省属以上驻泰单位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等文件要求,结合部门“三定”工作职责,现将我局职责范围内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及举报受理渠道公告如下:
一、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
1.研究提出全市优化工业产业布局、调整工业产业结构的政策和建议,推动工业产业优化升级。负责推进全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产业集群、产业园区(基地)发展,制定重点行业转型升级方案、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城市建成区、重点流域的危险化学品企业搬迁改造。
2.指导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绿色发展工作,统筹推进绿色制造体系建设。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发展循环经济、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的相关规划和政策措施。
3.指导和督促化解过剩产能工作,严控高污染高耗能行业产能。
4.组织推广应用节能和新能源汽车。推动环保装备制造业发展。
5.依法对组织编制的工业行业专项规划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6.配合市生态环境局加强对新生产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大气污染物排放状况的监督检查。
7.按职责做好河长制、湖长制相关工作。
二、投诉举报受理渠道
投诉举报受理电话:0538-6999100
网址:http://gxj.taian.gov.cn/
信息来源:网站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