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县市区民爆安全监管部门:
为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论述和国家、省、市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结合《全市民用爆炸物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和《全市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方案》工作安排,市工信局特制定《全市民爆行业2022年安全生产检查计划》如下: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各级党委、政府一系列会议精神和工作部署要求,全面落实“两个主体”责任,深刻吸取“5·20”、“10·21”民爆行业事故教训,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以更加严格的监督检查手段,全面深入排查治理全市民爆行业的各类安全隐患,确保我市民爆行业持续安全稳定。
二、检查范围
全市依法取得《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证》,并且正常经营的民爆企业。
三、检查内容及时间
坚持民爆安全监管部门监督检查与企业自查自纠相结合,针对不同季节民爆行业安全生产特点,开展检查整治活动。
冬季民爆检查整治(1月至3月)。检查内容:年初应急预案演练计划和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计划的制定情况;元旦、春节期间“开工第一课”开展情况、企业领导值班带班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冬季四防”防范措施、应急处置方案、实施记录,现场落实以及“人防、技防、犬防、物防”的现场落实情况;以及库区爆炸物品摆放是否符合有关标准要求,是否有非法收缴或外单位暂存的开箱爆炸物品;冬季防火、防静电等设备是否完好并在有效期内;防爆土堤及厂区外围可燃物清理等情况。
2、春季民爆检查整治(4月至6月)。检查内容:关键部位及重点环节的危险作业管理制度落实情况;企业库房之间定员定量的控制措施及实施情况;抽查企业一线职工是否依法取得相关从业资质,并持证上岗;库区爆炸物品摆放是否符合有关标准要求;是否有非法收缴或外单位暂存的开箱爆炸物品;春季防火、防汛、防雷等设备是否完好并在有效期内;查看视频监控,抽查上季度现场作业是否存在违法违规生产经营情况;上次排查的安全隐患是否整改到位等情况。
3、夏季民爆专项大检查(7月至9月)。重点检查内容:企业建立安全生产会议制度及落实情况,“两个体系”建设的深入推进情况;以及夏季防火、防汛、防雷等设备是否完好并在有效期内;是否制定恶劣自然天气停产撤人等有关规定;是否建立并严格执行生产作业人员和外来人员管理制度;应急预案的培训演练开展情况;库区爆炸物品摆放是否符合有关标准要求;查看视频监控,抽查上季度现场作业是否存在违法违规生产经营情况;上次排查的安全隐患是否整改到位等情况。
4、秋季民爆专项大检查(10月至12月)。重点检查内容:各级安全监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通知文件的贯彻落实情况;各级监管部门对企业安全隐患排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以及库区内可燃物是否清理,库区周边防火带的是否维护;防爆墙是否符合标准要求;库区爆炸物品摆放是否符合有关标准要求;是否有非法收缴或外单位暂存的开箱爆炸物品;查看视频监控,抽查上季度现场作业是否存在违法违规生产经营情况;上次排查的安全隐患是否整改到位等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民爆安全监管部门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安全生产要求,认真落实属地安全监管责任,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保持严查严管的思想不松、力度不减,持续保持“打非治违”的高压态势,继续做好“大快严”集中行动,坚决遏制各类事故发生,确保全市民爆行业安全稳定发展。
(二)强化监督检查。各民爆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大对民爆企业的监督检查频率,督促企业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扎实做好安全生产的各项防范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逐一进行记录,并要求企业本着立整立改的原则,能整改的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严密管控,制定计划限期整改。
(三)加大暗访抽查和隐患整改力度。各民爆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大对民爆企业的暗访暗查、随即抽查的工作力度。要按照“隐患排查闭环管理”要求,扎实开展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对检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实行“零容忍”。各民爆企业要制定具体的自查自纠检查方案,进一步明确落实企业各层面、各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构建起企业内部人人有责、人人负责的安全生产责任链,确保企业主体责任全面落实到位。
2022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