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24年度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年度报告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泰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持续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和信息化水平,更好地发挥以公开促落实、助监督、强监管、防风险作用,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方面,明确了信息公开的范围、程序、责任分工和保密审查机制,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信息发布数量方面,本年度共发布政府信息1488条,涵盖了工信动态、通知公告、政策解读、媒体发布等多个领域,信息更新及时、内容准确全面。解读回应情况方面,针对重要政策文件和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我局及时发布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通过新闻发布会、政府开放日、专家和媒体解读等多种形式,增强政策解读的权威性和有效性。
2.依申请公开。申请受理情况,本年度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件,主要涉及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省级专精特新企业认定批次及名单等。申请处理答复情况,所有申请均在法定时限内办结,答复率达到100%。其中,予以公开2件,部分公开0件,不予公开0件,无法提供1件(因信息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范围)。历年数据对比,与去年相比,申请数量同比增长200%,反映出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需求日益增强。同时,答复质量和效率也显著提升,公众满意度不断提高。收费情况,本年度未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收取任何费用。
3.政府信息管理。制度建设方面,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管理制度,包括信息分类、审核、发布、归档等全生命周期管理流程。动态调整机制方面,根据工作需要和公众需求,定期调整和优化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确保信息的时效性和准确性。规范性文件管理,加强了对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和备案工作,确保文件的合法性、公平性和有效性。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政府网站建设方面,优化政府网站结构和功能,提升用户体验。加强网站内容更新和维护,确保信息的时效性和准确性。本年度网站共发布信息942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方面,设置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展示政府信息目录、指南、年报等内容,方便公众查询和获取。政务新媒体建设方面,利用微信公众号、视频号等政务新媒体平台,及时发布政务信息,加强与公众的互动交流。本年度“泰安工信”公众号共发布信息546篇,“泰安工信”视频号共发布视频160条。
5.监督保障。监督指导情况,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监督和指导,确保各项制度得到有效执行。人员机构设置情况,局政策研究室牵头全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配备专职工作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管理和协调工作。业务培训情况,本年度开展1次全局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1 | 2 | 7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3 | 0 | 0 | 0 | 0 | 0 | 3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2 | 0 | 0 | 0 | 0 | 0 | 2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 | 0 | 0 | 0 | 0 | 0 | 1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3 | 0 | 0 | 0 | 0 | 0 | 3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 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 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有待提高。尽管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做出了积极努力,但仍存在部分信息更新不及时、内容表述不够准确的问题,影响了信息的有效传递和利用。
2.信息公开渠道需进一步拓宽。目前,我局主要通过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进行信息公开,但仍有部分公众对这些渠道不够熟悉或无法便捷访问,导致信息公开的覆盖面受限。
3.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需加强。针对重要政策文件和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虽然已进行了一定的解读和回应,但解读的深度和广度仍有待提升,回应的及时性和针对性也需进一步加强。
(二)改进情况
1.加强信息更新的时效性。我局将进一步优化信息更新机制,明确信息更新的责任人和时间节点,确保信息能够及时、准确地公开。同时,加强对信息公开内容的审核把关,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权威性。
2.拓宽信息公开渠道。除了继续加强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现有渠道的建设和管理外,我局还将积极探索新的信息公开渠道,如利用社交媒体平台、公共服务平台等,提高信息公开的覆盖面和便捷性。
3.加强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我局将建立更加完善的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机制,加强对重要政策文件的深入解读和广泛宣传,及时回应公众关切和热点问题,增强政策解读的权威性和有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本年度我局未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收取任何信息处理费用。
2.本行政机关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我局严格按照上级部门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认真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职责,不断加强制度建设、优化平台建设、提升服务水平,全面完成了年度政务公开工作任务。
3.本行政机关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本年度市工信局共承办人大建议11件,其中主办7件;政协提案29件,其中主办20件。我局吸收采纳了40条,不予采纳0条,吸收采纳率100%。承办建议提案的答复率100%,面复率100%,满意率100%。已全部按时办结,并将办理结果及时在政府网站等渠道进行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4.本行政机关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我局在政务公开工作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和创新,开展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政务公开宣传活动,增强了政务公开的效果和影响力。
5.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说明。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中的数据均来自于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系统的实际统计结果,确保了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同时,对于部分数据的统计口径和计算方法,已在报告中进行了详细说明和解释。
6.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无其他需要特别报告的事项。
7.我局已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将需要报告的事项全部纳入本年度报告中进行说明和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