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23年度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1月1日起至202312月31日止。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市政府门户“中国泰安”(www.taian.gov.cn)或本机关网站“泰安市工信局”(gxj.taian.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泰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联系(地址:泰安市市政大楼B3007室;邮编:271000;电话:0538-6991141;传真:0538-6991573;电子邮箱:jxwzhk@ta.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市工信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出台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方案,从强化领导、完善机制、深化公开、提高成效等方面,深入推进信息公开建设。更好地发挥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作用,推动全工业和信息化高质量发展,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2023年,市工信局通过多种途径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654条,其中局门户网站公开信息1177条;政务微信公开信息477;其他方式公开信息0条,并总结了2023年政务信息工作年报。

(一)主动公开

机构职能,公开了包括机构简介、内设机构、下属单位等信息6篇,对工信局主要职能、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等信息进行详细说明;领导成员及分工公开信息1局负责人信息1篇;职责边界信息由于市编办尚未反馈,无法公开。规划信息,局网站发布《泰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3年工作要点》1篇。统计信息,市工信局不承担任何指标统计工作,没有需要依法公开的信息。人事任免信息,2023年公开人事任免信息1篇。行政权力运行公开,决策公开公开信息17篇;执行公开公布信息10篇,主要包括《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落实情况、优化营商环境等;管理公开公布信息20;结果公开公布信息21篇政策解读,2023年发布政策解读8篇。互动交流,2023年发布9篇,其中,意见征集3篇,回应关切6篇。财政预决算,2023年发布11篇,其中,预算4篇,决算7篇。其它法定信息,政务公开工作4篇,公众开放日及听证会6篇,应急管理2篇,公开了信息公开指南和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二)依申请公开

2023年,市工信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所有办件均严格按照流程办理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加强队伍建设。领导干部发挥带头示范作用,分管领导切实落实好“一岗双责”,抓工作必须抓宣传,督促分管科室(单位)做好信息报送工作。政策研究室作为信息宣传牵头科室,做好信息工作的上下畅通、内外联动。二是严把信息质量,注重报送质量。大力倡树“严、真、细、实、快”的工作作风,树牢精品意识,坚持精益求精,注重突出亮点特色。信息撰写要真实、准确,不得编造、杜撰。用词简洁,语句通顺,数字准确,做到内容精炼实用,观点深刻新颖,语言生动鲜活。三是加强阵地建设,拓宽宣传渠道。充分运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平台、新闻媒体等全媒体平台渠道,及时准确做好工动态、媒体发布专栏、政务公开事项等内容的更新,确保了社会公众对全市工信工作的高效了解和全方位了解,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规范性文件方面,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制定印发规范性文件2件,关于印发《泰安市瞪羚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泰工信字〔2023〕73号,备案号TACR-2023-0060001;关于印发《泰安市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泰工信字〔2023〕74号),备案号TACR-2023-0060002。文件按照要求公开征求意见并征求市直有关部门、县市区工信局和有关企业意见;按要求进行了合法性审核和集体研究;按照“三统一”制度要求进行了统一登记、编号和公布;按照要求向市政府进行备案。2023年,经梳理,无需要清理修改的规范性文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持续加强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管理,进一步推进网站优质规范发展,安排专人负责网站、微信公众号的维护,加强内容审查把关,及时做好我局工作动态、专栏信息、通知公告、政策解读等信息发布。

(五)监督保障

一是拓宽监督渠道。积极吸纳社会各界的监督意见和建议,并进行改进和提升,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和阳光型政府建设。二是回应社会关切。以公开透明、科学有效、双向互动为原则,把舆情收集、研判、回应作为增强公信力和执行力的重要内容,列入重要工作日程。三是做好信息公开保障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的安全运行,积极主动公开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保障政务信息公开的渠道畅通,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0

8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机制建设、增强公开实效等方面,取得了一定进展和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不够完善。二是政策解读需要增加解读形式,进一步多样化。

针对以上问题,我将积极改进,做好如下几方面工作:一是继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明确信息公开的范围、程序、内容、时间等,规范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二是继续创新政策解读方式,在传统文字、新闻发布会等解读方式的基础上,进一步丰富政策解读方式,让政策解读更加通俗易懂。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本年度,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收费和减免事项。

2.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2023年,市工信局严格按照政务公开工作相关要求,对除按规定应保密的文件之外的,按照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及时在网站进行公开,切实抓好各项任务的落实。

3.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2023年,市工信局共承办人大建议14件,其中主办12件;政协提案28件,其中主办19件。我单位吸收采纳了42条,不予采纳0条,吸收采纳率100%。承办建议提案的答复率100%,面复率100%,满意率100%。

本年度没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泰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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