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3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22年度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年度报告应当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市政府门户“中国泰安”(www.taian.gov.cn)或本机关网站“泰安市工信局”(gxj.taian.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泰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联系(地址:泰安市市政大楼B3007室;邮编:271000;电话:0538-6991141;传真:0538-6991573;电子邮箱:jxwzhk@ta.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局一如既往地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年伊始就将此项工作列入领导班子重要议事日程,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全年信息公开工作,明确年度工作目标,出台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方案,从强化领导、完善机制、深化公开、提高成效等方面,深入推进信息公开建设。认真贯彻国家和省、市关于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继续执行《条例》,坚持依法行政,深化信息公开,不断增强工业和信息化工作透明度,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2022年,市工信局通过种途径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46条,其中局门户网站公开信息562条;政务微信公开信息184条;其他方式公开信息0条,并总结了2022年政务信息工作年报。

1.主动公开方面

机构职能,公开了包括机构简介、内设机构、下属单位等信息6篇,对工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等信息进行详细说明;领导成员及分工公开信息2,局负责人信息1篇;职责边界信息由于市编办尚未反馈,无法公开。

规划信息,网站发布《泰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2年工作要点》1篇

统计信息,我局不承担任何指标统计工作,没有需要依法公开的信息。

人事任免信息,2022年公开人事任免信息1篇。

行政权力运行公开,决策公开公开信息16执行公开公布信息10篇,主要包括《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落实情况、民生实事项目落实情况、优化营商环境等;管理公开公布信息50篇,包括“双随机、一公开”监管23篇,行政执法公示事项27结果公开信息发布14篇,其中,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示公开信息14篇。

政策解读,2022年发布政策解读6篇,其中,政策文件解读4篇。

回应关切,2022年发布回应关切2篇。

财政预决算2022年发布6篇,其中,预算3篇,决算3篇。

其它法定信息,政务公开工作8篇,应急管理2篇,疫情防控2篇,公开了信息公开指南和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依申请公开工作方面。2022年,我局无依申请公开事项。

3.政府信息管理方面。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形势的发展,我局进一步建立健全了公开平台机制建设。一是完善了工作机制,构建发布、解读、回应有序衔接的政务公开工作格局,优化政府信息管理、信息发布、依申请公开等工作流程,确定一名具体负责工作人员,对单位所承担的公开任务及项目进行了系统梳理并分割细化,任务到人,责任到人,强化了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与考核。二是健全了各项公开制度,做到与时俱进。根据我局信息公开工作任务的不断变化和上级工作要求,优化完善了各项制度,形成了制度与工作相互促进、相辅相成的良好互动局面。三是严格了审核流程,遵循“谁发布、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政府信息在正式公开前,必须进行严格审核。

规范性文件方面,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制定印发规范性文件1件,《泰安市市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泰工信产字〔2022〕4号,备案号TACR-2022-0060001。文件按照要求公开征求意见并征求市直有关部门、县市区工信局和有关企业意见;按要求进行了合法性审核和集体研究;按照“三统一”制度要求进行了统一登记、编号和公布;按照要求向市政府进行备案。2022年,经梳理,无需要清理修改的规范性文件。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一是强化网站建设。完成了门户网站无障碍改造、搜索功能模块优化、信息公开栏目调整等,提升了网站功能。二是加强新媒体管理。强化了微信公众号的管理,结合单位职能及时发布社会关注的信息。三是完善平台类型。为拓展信息公开渠道,我局在加强门户网站、微信平台建设的同时,还加强了媒体宣传力度,为各社会层面群众获取信息提供便利。

5.监督保障方面

一是严格落实审查流程。202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合理界定信息公开范围。每条公开信息都要填写《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批单》,经过拟稿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主要负责人三重把关,由政策研究室负责发布工作,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无泄密事件发生。二是强化督查指导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全年工作任务考核目标,对各科室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组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年度绩效考核的内容之一,予以公布,并在单位内部进行通报。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外部监督评议体系。在门户网站公布监督电话和电子邮箱,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及时整改并反馈处理意见。开展业务培训工作,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切实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整体素质,各科室根据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明确分工,责任到人,确定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和联络人。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近年来,市工信局积极认真贯彻落实政务公开工作系列部署,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取得显著成效,但是与上级要求和群众期盼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

(一)政策解读力度不够。在政策解读工作方面存在解读文件发布时间滞后,解读内容过于笼统,解读形式过于单一等问题,缺少音频、视频、动漫等多种形式的解读材料。

(二)公开范围不够全面。公开的内容比较粗糙、浅显、不细致,公开类型及内容覆盖不够全面,对公众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信息关注、回应不够。

为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下一步,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

(一)强化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建设。建立市工信局政务公开工作规范,不断规范工作程序,创新工作方式,使政务公开工作在制度化、规范化方面有新的突破。

(二)严格信息发布审查。进一步提高网站和微信公众号信息质量,确保信息公开的准确性、及时性、完整性,所有政务公开发布信息均由相关科室、分管领导、主要领导进行逐级审核

(三)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理论学习和业务培训。通过各种形式的教育培训,提高局机关全体人员对政务公开重要性的认识,增强抓好政务公开工作的主动性,提高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的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本年度,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收费和减免事项。

2.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2022年,我局严格按照《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泰安市政务公开重点工作的通知》(泰政办发〔2022〕5号)要求,对涉及我局优化营商环境、规划信息、财政信息、执法信息、疫情防控等工作进行梳理,对除按规定应保密的文件之外的,按照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及时在网站进行公开,切实抓好各项任务的落实。

3.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2022年我局共办理市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10件,其中主办件7件,协办件3件。办理市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委员提案20件,其中主办件7件,协办件13件。已按要求全部办理完毕,对主办件全部进行面复,对协办件全部及时向主办单位提供资料,实现了办结率100%,满意率100%的办理目标。主办件的答复内容已在我局官方网站进行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本年度没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泰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1月30日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