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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工信消〔2026〕5】号关于开展第二届泰安市工艺美术大师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2-11 14:37 浏览次数:

各县市区工信局、泰安高新区经发部:

为深入传承弘扬泰山文化与泰安传统工艺美术技艺,发掘培育高素质工艺美术专业人才,夯实产业发展人才根基,推动我市工艺美术产业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开展第二届泰安市工艺美术大师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组织领导

泰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会同有关单位、行业机构成立第二届泰安市工艺美术大师评选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下设评选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评选办)。各县市区工信局、泰安高新区经发部负责本辖区的申报推荐、材料初审等工作,确保评选工作规范有序推进。

二、申报范围和条件

申报者应符合《第二届泰安市工艺美术大师评选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附件1)中规定的申报范围、资格条件及相关要求,确保申报信息真实合规。    

三、申报材料和作品

1.《第二届泰安市工艺美术大师申报书》(以下简称《申报书》,附件2),需按要求如实完整填写;

2.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证书、荣誉称号、公益活动参与证明、业绩成果及获奖情况等相关材料复印件,需逐一核对原件确保真实有效;

3.本人独立设计创作的2-3件代表作(包括作品简介、高清照片及实物);其中工艺家具类作品尺寸不超过3.5米*2.5米,其他作品尺寸不超过3米*2米;

4.《第二届泰安市工艺美术大师推荐申报者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附件3)。

以上纸质申报材料(含申报书、佐证材料复印件、作品照片等)需装订成册,一式3份;另附申报材料电子版,确保材料齐全、格式规范。    

四、评选推荐程序

(一)材料初审。各县市区工信局、泰安高新区经发部对照《实施细则》,对申报者的申报材料、参评作品进行初步审核,重点审核申报者及其申报材料、参评作品是否符合申报要求;参评作品确为本人创作;学历、艺术业绩无伪造、浮夸;有关职称、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荣誉称号、获奖情况等复印件是否齐全。

(二)推荐上报。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初审合格的申报者,在《申报书》上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汇总《申报书》《汇总表》及相关佐证材料,于 6月30 日前统一报送至评选办,逾期不再受理。

(三)材料复审。评选办对推荐材料进行复审,提出复审意见及合格申报人员名单,提交领导小组审定。

(四)专家评选。复审合格申报者须按通知要求,将1 件(套)参评实物作品(需与申报书附照一致),报送至指定地点(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评选专家组对参评者的作品及相关材料进行评选,评选结果提交评选专家组会议审核。

(五)审议公示。领导小组根据专家组审核意见,审议提出第二届泰安市工艺美术大师名单,并在泰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门户网站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

(六)正式公布。根据公示结果,领导小组审定最终名单,认定入选人员为“泰安市工艺美术大师”并颁发证书。

五、其他要求

各县市区工信局、泰安高新区经发部要高度重视本次评选工作,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执行评选标准和程序,客观公正地开展初审推荐,确保申报内容真实、准确、可靠,严禁弄虚作假、违规申报,一经查实取消参评资格。

六、联系方式 

市工信局:王胜利 米合 6999629

评 选 办:郭敬元  13905385271  亓强  15621366111

邮    箱:taiangongmei@126.com

地    址:泰安市泰山区普照寺路25号

附件:1.第二届泰安市工艺美术大师评选实施细则

2.第二届泰安市工艺美术大师评选申报书

3.第二届泰安市工艺美术大师推荐申报者汇总表

4.各县市区工信部门联系方式

2026年2月11日

附件1

第二届泰安市工艺美术大师评选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有序、客观公正开展第二届泰安市工艺美术大师评选工作,传承弘扬泰山传统文化与传统工艺美术技艺,发掘培育优秀工艺美术人才,推动我市工艺美术产业高质量发展,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评选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原则,遵循“自愿参评、专家评审、注重传承、鼓励创新”理念,兼顾技艺水准、文化内涵与产业贡献,确保评选结果权威可信。

第三条 评选工作聚焦传统工艺美术保护传承与创新,着力打造具有泰山特色的工艺美术人才队伍与品牌体系,为全市文化产业与消费品工业融合发展提供支撑。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成立第二届泰安市工艺美术大师评选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泰山文化旅游集团、市工艺美术协会联合组建,全面统筹评选工作的组织领导、规则审定与结果把关。

第五条 领导小组下设评选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评选办”),具体负责评选方案执行、材料受理、组织协调、日常事务处理等工作。

第六条 各县(市、区)工信部门作为本辖区申报推荐责任单位,负责组织申报、资格初审、材料汇总及上报等工作,确保申报流程规范、材料真实有效。

第三章 专家组

第七条 评选办牵头组建评选专家组,专家组成员人数为5人以上单数,根据参评作品品类、数量合理配置专业结构,名单严格保密。入选专家组的专家需身体健康、能够全程参与评选工作,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拥有省级及以上工艺美术大师称号;

2.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从事工艺美术相关教学研究,且具备教授或研究员职称;

3.长期从事工艺美术行业管理、产业研究,具备深厚行业积淀与专业影响力的资深人士。

第八条 评选专家实行回避制度,与本届申报者存在近亲属关系、利益关联或其他可能影响评选公正情形的,应主动申请回避,不得参与本届评选相关工作。

第四章 申报范围

第九条 申报涵盖以下十一大类工艺美术作品及相关技艺:雕刻工艺、漆器工艺、抽纱刺绣工艺、编织工艺、地毯工艺、金属工艺、陶瓷工艺、珠宝首饰工艺、花画工艺、民族民间工艺、其他传统工艺美术类别。

第十条 列入本次评选的作品及技艺须符合以下要求:

1.传承历史悠久(原则上具有百年以上传承脉络),技艺精湛且世代相传;

2.以天然原材料为主,核心工序采用传统工艺与手工制作方式;

3.兼具泰山地域文化特色与鲜明艺术风格,具有较高审美价值与文化内涵;

4.在市内外行业内享有良好声誉,具有一定市场认可度与影响力。

第五章 申报条件和要求

第十一条 申报者须为直接从事本细则第九条所列工艺美术品类创作设计与制作的从业人员,同时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爱国敬业、遵纪守法、德艺双馨,无不良信誉记录,无刑事犯罪记录;

2.连续从事传统工艺美术创作设计与制作满10年(含10 年),其中全日制硕博研究生学习期间可计入连续从业年限;非泰安户籍申报者,近3年需在泰安市辖区内稳定从事工艺美术创作工作;

3.具备丰富创作经验与深厚传统文化艺术修养,技艺精湛全面,创作风格鲜明,在行业内具有较高知名度与认可度;

4.艺术成就突出,在传统工艺美术技艺发掘、传承、保护、创新及产业发展等方面有显著贡献,成果为业内公认。

第十二条 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申报;应用型、职业类技工院校专门从事工艺美术实践教学工作满3年以上,且符合本细则第十一条其他条件的教师,可参与申报。

第十三条 各县(市、区)工信部门在初审过程中,发现申报者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立即取消其申报资格:

1.伪造、变造学历、职称、业绩、获奖等相关证件或证明材料;

2.夸大个人业绩,或窃取、侵占他人创作成果占为己有;

3.存在违法行为,或因触犯法律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 评选工作程序

第十四条 个人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向户籍所在地或工作所在地县(市、区)工信部门提交完整申报材料,逾期未提交视为自动放弃。

第十五条 初审推荐。各县(市、区)工信部门对照本细则规定,对申报者资格、申报材料完整性与真实性、作品合规性等进行严格初审,出具明确初审意见,将合格申报材料汇总后报送评选办。

第十六条 材料审查。评选办对推荐材料进行复审,重点核查申报资格、材料规范性与一致性,形成复审意见及合格申报资格名单,提交领导小组审定。

第十七条 专家评选。复审合格的申报者须按评选办通知要求,将参评实物作品(须与申报材料中作品信息一致)报送至指定地点。评选专家组对申报者的作品及相关材料进行评审,形成评审意见并提交专家组会议集体审核。

第十八条 审议公示。领导小组根据专家组审核意见,审议确定第二届泰安市工艺美术大师拟入选名单,在泰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门户网站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第十九条 正式公布。公示期满后,领导小组结合公示反馈情况审定最终入选名单。由泰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正式认定入选人员为“泰安市工艺美术大师”并颁发证书,相关名单向社会公布。

第七章 评选纪律

第二十条 参与评选工作的机构及工作人员、专家,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本细则规定,不得泄露评选过程中的涉密资料、评审意见等信息,不得利用职务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

第二十一条 评选专家应恪守职业道德,严格执行回避制度,不得泄露个人身份及评审信息,不得向申报者许诺、游说或接受宴请、礼品,不得存在行贿受贿、徇私舞弊等影响评审公正的行为。

第二十二条 工作人员或评选专家违反本细则规定,存在徇私舞弊、违规操作等情形的,经核实后,由领导小组撤销其相关工作资格,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应责任。

第二十三条 申报者不得存在行贿、送礼、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一经核实,立即取消参评资格,已获称号的按程序撤销。

第二十四条 各县(市、区)工信部门的推荐工作接受领导小组的指导与监督,确保初审推荐工作公正规范。

第二十五条 为保障评选工作的公益性与公正性,各县(市、区)工信部门在审核、推荐过程中,不得向申报者收取任何费用。

第二十六条 已获得 “泰安市工艺美术大师” 称号者,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经核实后,按规定程序撤销其称号,收回证书,并停止享受相关待遇:

1.伪造业绩、窃取他人成果骗取荣誉称号的;

2.品行堕落,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3.因犯罪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4.严重违背从艺道德,损害行业形象的。

第二十七条 本细则适用于第二届泰安市工艺美术大师评选工作,由第二届泰安市工艺美术大师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2

第二届泰安市工艺美术大师申报书

所在县市区:                      

申报人姓名:                      

申 报 类 别:                      

推 荐 单 位:                      

填 表 日 期:                      

第二届泰安市工艺美术大师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填写要求

一、本申报书须认真如实填写。表内项目无相关内容的,应填写“无”。个别项目填写不下时,可另加附页。

二、申报类别为雕刻工艺、漆器工艺、抽纱刺绣工艺、编织工艺、地毯工艺、金属工艺、陶瓷工艺、珠宝首饰工艺、花画工艺、民族民间工艺、其它工艺。

三、“著作”指正式出版物(有书号),“论文”指刊发在专业杂志(有刊号)上的,作品集不包括在内。

四、“照片”一律用本人近期二寸正面免冠照片。

五、请将每件参评作品的3张不同方位图片粘贴在对应位置,图片尺寸为6寸(152×102mm),分辨率为300dpi。

六、申报人须另附加申报书中所涉及的个人学历、职称、业绩等内容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七、表内的“年、月、日”一律用公历和阿拉伯数字填写。

八、申报书须提供纸质版和电子版(内容必须一致)。纸质版(一式二份)采用A4纸打印,左侧装订。

承 诺 书

本人同意遵守《第二届泰安市工艺美术大师评选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自愿参加第二届泰安市工艺美术大师评选活动。

本人承诺本申报书所填写的内容真实、准确、合法、有效,参评作品不存在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违法违规情形。

本人承诺在评选期间无以下任何行为:

1、伪造资历、论文著作、科研成果、获奖证明等弄虚作假行为;

2、伪造作品或窃取他人成果视为己有行为;

3、找人说情、拉选票、请客送礼等违纪违法行为;

4、违法行为或因触犯法律等被追究刑事责任等。

申报人签字:                   

2026年    月     日

申报人基本情况

姓  名


性  别


出生日期


照片

籍  贯


出生地


民  族


学  历


所学专业


学  位


工作单位 及职务


职  称


政治面貌


单位地址


单位电话


编 码


家庭地址


邮政编 码


户籍所在地


何时由何地迁入


身体健康状况


本人身份证号码


手机号码


电子邮箱


学  习  简  历

年月至年月

何校何专业

毕(结)业

证明人

关系





















工  作  简  历  

年月至年月

何地何单位

从事何工作

证明人

关系































专业工作年限     年,专门从事实践教学工作     年,其中在泰安工作     年。

何时、何地由何部门授予专业技术职称、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高层次人才卡(市级及以上)(附证书复印件)


其他荣誉称号获得情况(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技术能手等称号,附证书复印件)


本人作品在市级及以上政府部门、行业组织举办的评比和比赛活动中获奖情况(附获奖证书复印件)


何时、何地参加过何种社会团体、担任过何职务


何时、何地、何原因受过何种奖励或处分


擅长何种传统工艺美术技艺及传承情况,有何业绩,有何创新发明、研究成果,有何专利、版权


是否获批为国家级、省级或市级传承创新工作室(基地)


曾经出版的著作和发表的论文(个人作品集除外)


作品被博物馆、专业艺术馆收藏情况(附收藏证书复印件)


参加社会公益活动情况(如贫困救助、慈善捐赠、助学助教等)


培养的艺徒信息(附艺徒获得的荣誉称号证书复印件)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专业方向

是否为市级以上

工艺美术大师

手机号码































参评作品资料

参评作品1


长度(厘米)


宽度(厘米)


高度(厘米)


重量(千克)


作品简介:重点描述材质、设计、技法、创新等特色,限500字

作品照片:要求3张不同方位图片,尺寸为6寸(152×102mm),分辨率为300dpi

参评作品2


长度(厘米)


宽度(厘米)


高度(厘米)


重量(千克)


作品简介:重点描述材质、设计、技法、创新等特色,限500字

作品照片:要求3张不同方位图片,尺寸为6寸(152×102mm),分辨率为300dpi

参评作品3


长度(厘米)


宽度(厘米)


高度(厘米)


重量(千克)


作品简介:重点描述材质、设计、技法、创新等特色,限500字

作品照片:要求3张不同方位图片,尺寸为6寸(152×102mm),分辨率为300dpi

推荐意见表

推 荐单 位意 见

推荐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3:

第二届泰安市工艺美术大师申报人员汇总表

推荐单位:          联系人:                   联系方式:

所属县市区

申报类别

姓   名

性   别

出生日期

单     位

联系电话


















































附件4

各县市区工信部门联系方式

单位

姓名

联系电话

邮箱

泰山区工信局

朱传雪

8227233

tsqgxjxfp@ta.shandong.cn

通讯地址

泰安市泰山区青年路100号办公区3号楼409室

岱岳区工信局

李艳艳

8568055

dyqgxjxfpk@126.com

通讯地址

岱岳区岱岳南街9号区政大楼E623

新泰市工信局

陈  肖

15753809290

xtsgxjcyk@163.com

通讯地址

新泰市青龙路899号交通大厦1102室

肥城市工信局

张  靖

3221396

fccyzck@126.com

通讯地址

肥城市龙山路32号肥城市人民政府2号楼2148房间

宁阳县工信局

邵晓芳

19153875897

nygxjcyk@163.com

通讯地址

宁阳县人民政府府前街99号

东平县工信局

赵  彬

15854858110

15854858110@163.com

通讯地址

东平县佛山街19号

泰安高新

区经发部

张  宽

8938295

15753880117@126.com

通讯地址

泰安高新区长城路616号

信息来源:泰安市工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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