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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行泰安市2025年度第1次业余无线电台操作技术能力验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3-18 14:21 浏览次数: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业余无线电台管理办法》和《业余无线电台操作技术能力验证服务规范》要求,现将泰安市2025年度第1A类、B类业余无线电台操作技术能力验证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验证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5418日-20日

    地点:泰安市东岳大街481-1号泰安市科技馆院内泰安无线电科普基地。

二、报名和资格审核

(一)根据《业余无线电台管理办法》(2024 年 1 月 18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67号公布,自 2024 年 3 月 1 日起施行。第二十六条规定参加A类业余无线电台操作技术能力验证的人员,应当熟悉无线电管理规定,具有一定的业余无线电台操作技术能力参加B类业余无线电台操作技术能力验证的人员,应当依法取得业余无线电台执照6个月以上,且具有相应的实际操作经验

(二)报名参加验证的人员请于20254月8日9:00至417900期间完成报名报名务必使用电脑网页登录中国无线电协会业余无线电分会业余无线电台操作技术能力验证考核报名系统填报上传符合要求的资料。报名步骤:使用电脑网页登录报名网站http://www.crac.org.cn,先选择首页底部的能力验证”,再选择顶部的“考生入口”,根据系统要求完成报名。

    )根据验证要求选择验证场次和验证类别。

    )提交报名后将在三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审核状态可在报名系统中查询。

)审核通过的报名人员请在开始验证十五分钟到达验证地点参加验证检录

 三、验证方式及注意事项

(一)无纸化计算机验证,单人单机,使用业余无线电台操作技术能力验证考试系统。

(二)业余电台操作证书考试题库版本为V20211022(题库下载地址http://www.crac.org.cn/userfiles/file/20211022/20211022155018_8471.zip),答案以此题库为准。

申验人员应在规定时间携带本人相关证件(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或其他法定身份证明、报名时提交的业余电台执照等)的原件到验证地点接受现场核验,与报名时提交材料不符的,不得参加验证

 四、验证流程

    (一)进入验证地点前核验申验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入场,验证无关人员不得进入。

    (二)申验人员按照预约场次进入验证地点,座次安排详见验证地点门口张贴的场次安排表。进入验证地点后按照各自座号就座,待收到验证员开始信号后方可开始答题。验证完毕,按要求保存提交验证文件,经验证员确认,申验人员《业余无线电台操作技术能力验证信息确认表》签字确认后方可离场。

五、验证现场要求

    开始验证15分钟尚未进入验证地点的申验人员取消本次验证资格。

    验证地点内请保持安静,禁止交头接耳,不准携带任何资料、稿纸、存储介质、通讯工具进入验证地点开始验证后不得传递物品,不得要求工作人员解释题目,如有舞弊行为,取消本次验证结果。若验证中出现问题,申验人员可询问现场工作人员,不得自行退出验证系统、重启计算机或离开座位。

    (四)申验人员验证结束后,需等待验证员确认、签字后方可离开验证地点。未经验证员确认、签字擅自离开验证地点的,验证结果作废。

六、验证合格标准

    (一)A类验证时间40分钟,共30题,答对25题(含)以上为合格。

    (二)B类验证时间60分钟,共50题,答对40题(含)以上为合格。

七、其他事项

    (一)验证结果验证完成提交后显示于系统界面,由验证员申验人员双方签字确认。

    (二)验证合格的申验人员可通过“智谱APP”查询《中国无线电协会业余电台操作证书》电子证书。

(三)5月10日至31日CRAC将对“业余无线电台操作技术能力验证及信息管理系统”进行升级改造,期间暂停服务。

(四)5月10日前取得操作证的,均于6月1日后参加换证,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八、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 15562758292

0538-6990234

泰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3月18日

信息来源:泰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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