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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0900004341101T/2022-0004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泰安市工信局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解读

《泰安市市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2-04-12 10:02 浏览次数:

一、背景解读

一是国家层面。国家历来重视工业设计产业发展,2010年,工信部等11部门出台了《关于促进工业设计发展的若干指导意见》(工信部联产业〔2010〕390号),提出要大力发展工业设计,提高自主创新能力。2012年,工信部印发《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工信部产业〔2012〕422号),开始组织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2019年,工信部等13部门出台《制造业设计能力提升专项行动计划(2019-2022年)》(工信部联产业〔2019〕218号),提出设计创新能力仍是影响制造业转型升级的瓶颈问题,制定措施推动制造业短板领域设计问题有效改善。

二是省级层面。2010年,省经信委出台《山东省工业设计创新专项、工业设计中心和工业设计示范基地认定管理办法(试行)》(鲁经信技字〔2010〕110号),开始组织省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2014年,为与《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试行)》衔接,修订了《山东省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管理办法》(鲁经信产〔2014〕121号),文件有效期5年。2020年,省工信厅修订出台《山东省省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鲁工信产〔2020〕183号,SDPR-2020-0040017)。新修订的办法中,专利数、从业人员数等认定标准普遍比之前提高了一倍,对于全省工业设计产业发展是一种激励与推动,对于我市的企业发展也是一种警醒。

二、出台目的

为加快我市工业设计产业发展,进一步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推动新型工业化强市,实现高质量发展,引导企业加大研发设计强度,丰富完善工业设计中心梯次培育体系,为申报省级、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储备资源。

三、制定依据

依据《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工信部产业〔2012〕422号)和《山东省省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鲁工信产〔2020〕183号)等文件。

四、主要内容

《办法》共5章,20条。主要内容如下:

第一章总则,共5条。明确了文件出台的目的和依据、适用范围、实施周期、工作原则等内容。

第二章申报基本条件,共2条。明确了已建立工业设计中心的企业申请认定市级工业设计中心及工业设计企业申请认定市级工业设计中心应具备的基本条件等内容。

第三章认定,共1条。明确了市级工业设计中心的认定程序,从提出申请、评审审核、批准公示、授予称号的流程。

第四章管理和服务,共7条。明确了市市级工业设计中心的动态管理、复核程序、撤销和变更等相关工作。

第五章附则,共5条。明确了该办法的有效时限及政策建议。

五、实施日期

本办法自2022年3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7 年 2月 28 日。

附件:泰工信产字〔2022〕4号关于印发《泰安市市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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