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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0900004341101T/2021-0005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泰安市工信局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解读

《泰安市市级医药储备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1-07-28 15:43 浏览次数:

 一、背景解读

 去年新冠肺炎疫情突发后,我市各医疗机构和疫情防控点急需大量医疗物资保障防疫工作开展,但由于医疗机构日常储备不足,生产能力有限,加之外购困难重重,导致医用防护和救治药品等医疗物资出现较大缺口,无法满足防控工作所需,在疫情爆发之初给我市防控工作带来了一定影响。

 二、出台目的

 为今后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做到有备无患,我市参照省级做法,出台市级医药储备管理办法并开展医药储备工作,将有效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带来的风险,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确保紧急情况下重点药品和医疗防护应急物资调得出、用得上,保障重点药品和医疗防护应急物资能够准确及时到位并发挥实效性,这对于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亦具有重要意义。

 三、制定依据

 依据《关于进一步做好短缺药品保供稳价的工作意见》(国办发〔2019〕47号)、《山东省省级医药储备管理办法》(鲁工信消〔2020〕199号)、市委编办《关于明确市政府部门应急物资保障职责分工的通知》(泰编〔2020〕20号)等文件。


 四、主要内容

《办法》共计9个章节,37条,主要内容如下:

 一是总则。明确了本《办法》的制定依据、遵循原则、管理模式、适用对象等内容。

 二是储备管理体系。明确了医药储备管理各相关部门和单位的主要职责。

 三是承储单位和承储方式。明确了医药承储单位确定方式、管理方式、所应具备条件、主要职责。

 四是储备品种、数量。明确了对市级储备药品品种、数量提出、确定、调整的方式。

 五是储备管理。明确了市级医药储备实行轮换管理的动态管理方式,以及承储单位加强质量管理、应急管理等要求。

 六是调用管理。明确了储备医药的快速调拨程序、紧急快速调用机制、应急配送机制、货款结算方式等。

 七是储备资金管理。明确了承担单位代储、财政资金包干补助的方式,以及医药储备资金预算及绩效管理方式等。

 八是监督与检查。明确了对市级医药承储单位加强监督检查,以及对承储单位违反规定的管理措施等内容。

 九是附则。明确了本《办法》解释部门、实施期限。

 五、施行日期

 本办法自2021年9月1日起执行,有限期至2026年8月31日。

 附件:泰工信消字〔2021〕75号关于印发泰安市市级医药储备管理办法的通知.pdf
   相关文件:关于印发《泰安市市级医药储备管理办法》的通知


信息来源:网站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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