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医药储备管理有关工作部署,做好我市市级医药储备管理工作,保障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时市级药品和医疗防护应急物资的及时供应,现根据《山东省省级医药储备管理办法》,结合我市实际,市工信局起草了《泰安市市级医药储备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现面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于2021年6月25日前填写《意见反馈信息表》(见附件2)并反馈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电子邮件发送至:gxjxfpcyk@ta.shandong.cn 。
征求意见时间:2021年6月17日-2021年6月25日
联系人:王胜利 何金玉
联系电话:6999629
附件:附件1 泰安市市级医药储备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
附件2 意见反馈信息表.doc
泰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6月17日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医药储备管理有关工作部署,做好我市市级医药储备管理工作,保障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时市级药品和医疗防护应急物资的及时供应,现根据《山东省省级医药储备管理办法》,结合我市实际,市工信局起草了《泰安市市级医药储备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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